黔青联发〔2017〕6 号
关于开展第十届“贵青杯”贵州省青少年教育
系列活动的通知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团委、文明办、教育局、关工委、少
工委、科协,贵安新区团工委、社会事务管理局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
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、五次、六次、七次、八次会议精神,
全面深化教育机制创新,在“大扶贫、大数据”战略中深入推进
教育精准扶贫,关心关爱留守儿童,推动校外教育活动普遍开展,
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,共青
团贵州省委、省文明办、省教育厅、省关工委、省少工委和省科
协在全省中小学继续开展第十届“贵青杯”青少年教育系列活动,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围绕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持续推进我省青少年素质教育,
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,培养能力、发展个性、健康身
心,养成良好道德习惯和文明素养,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
核心价值观,形成全社会育人合力。
在活动开展过程中,结合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
爱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13 号)、《贵州省留守儿
童教育精准关爱计划(2015-2020 年)》精神,结合《教育部等
11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》(教基一〔2016〕8
号)内容,探索和实施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,形成教育
行政部门主导,各级活动中心主抓,学校少年宫主体,全体学生
参与的教育活动格局。
二、活动内容:
(一)思想教育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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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“传承经典 传播文明”课本剧展演;
2.“多彩贵州我的家”绘画交流活动;
3.“墨香书法展示”活动;
4.“唱响校园好声音”校园歌咏活动。
(二)公民意识教育活动
1.征文活动:(“书香校园”读后感评选、“寻访红色足迹”研学日记评选);
2.“小小百家讲坛”活动;
3.“圆梦蒲公英”留守儿童专场文艺汇演。
(三)绿色生态教育活动
1.贵州省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(科学微电影、探究纪录片及
科普动漫);
2.“多彩贵州好少年 生态文明我争先”手抄报大赛;
3.“寻访红色足迹”研学摄影比赛;
4.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。
(四)技能拓展教育活动
1.青少年“创客”展示活动;
2.贵州省第五届青少年学生机器人竞赛;
3.“快乐律动 梦想飞扬”舞蹈展演活动;
4.“乐韵华彩”器乐交流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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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活动要求
“贵州省青少年教育活动杯”是我省青少年三大活动品牌之
一。今年是“贵青杯”青少年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十周年,各级各
部门按照“承前启后、继往开来”的原则,在活动数量、参与质
量、影响份量上加强管理,树品牌、重实效。结合当前形势和贵
州教育现实,把第十届“贵青杯”做成聚能量、树典型、有亮点、
能普及、深受广大师生喜爱的素质教育活动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地文明办、教育局要高度重
视,团委、关工委、少工委、科协要积极配合,认真组织,把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抓好落实,由各级教育部门委托活动中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加强对学校活动的组织协调、推广培训和督促检查。
(二)突出重点,注重实效。各市(州)示范性青少年活动
中心要对县(市、区、特区)活动中心指导学校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指导、督促和考核。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、特区)青少年活动中心要深入到学校参与学校开展活动,帮助学校解决在开展活动中的实际困难,通过层层动员,调动学校和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,使宣传、展示、实践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学生的过程。
(三)周密安排,保障安全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的
安排和要求,周密部署、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学生参加,在排练和参赛过程中要明确带队老师职责,确保师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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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班级比赛展示、年级比赛展示和全校比赛展示。
(四)大力宣传,正确引导。充分协调各级媒体,认真策划,
加强宣传,凸显活动的实践意义,传递正能量,传播好声音,画好同心圆。各地活动中心要及时收集整理参加活动学生的活动亮点,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校园网、宣传栏、黑板报、手抄报等媒介将活动相关文字、图片、DV 等信息进行宣传报道,活动期间,市、县两级青少年活动中心每月 25 日将宣传材料发送至省青少年活动中心邮箱:2196676455@qq.com,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和汇总宣传材料。
活动联系人:张 惠 0851-83632978
团 省 委:张金红 0851-83630404
省 文 明 办:陈 |
富 0851-85890135 |
省 教 育 厅:周 |
凯、郑 波 0851-85282726 |
省 关 工 委:宋 |
跃 0851-85895033 |
省 少 工 委:陈 |
厦 0851-85513327 |
省 科 协:谭利群 0851-85948382
附件:第十届“贵青杯”贵州省青少年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
案